? ?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省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 遼政發〔2020〕19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根據省政府工作安排,對不符合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要求的省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清理,省政府決定廢止4件省政府規范性文件。凡廢止的省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附件:遼寧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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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遼寧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1.《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遼政辦發〔2015〕30號)
2.《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遼政辦發〔2015〕54號)
3.《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促進商品住房銷售工作的通知》(遼政辦發〔2015〕75號)
4.《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質監局關于加強全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實施意見的通知》(遼政辦發〔2017〕86號)